放翁梅花戏作5首七绝要如何写出趣味?莫笑风味减不作送梅诗

2024-08-25 20:59

  精确地写出所吟咏之物的特性、特征、神态,是咏物的基础。没有精准的特性描状,说桃也可言杏,咏梅也可移做吟竹,这还能称得上是诗吗?

  但是,精确的描状摹写并不意味着就是过于求真、求微、求细,也并不意味着要精细细致到具体的一点一滴。若描写过真、过细,反倒失了意味,没了想象的空间。若写得过真过细,如照片何类?其实,咏物诗不待分明说尽,只仿佛形容,便见妙处。

  如鲁直《酴醿》诗:“露湿何郎试汤饼,日烘荀令炷炉香。”义山《雨》诗:“摵摵度瓜园,依依傍水轩。”此不待说雨,自然知是雨也。

  这也就是说写咏物诗词要做到“不即不离”、“不粘不脱”。不即就是说不停留在事物的表面(不滞于物),不离就是切合所咏之物的特点(曲尽其妙)。不粘就是刻画上形容仿佛诗道,内容上不紧贴住物件不放;不脱就是刻画上非此物不是,内容上不脱开所咏之物信马由缰而行远。古人激赏林和靖的“疏影横斜水清浅,暗香浮动月黄昏”,就是因为作者充分体察了梅花的形态特点,通过月下水边的梅枝横斜的侧影,写出它凛然冰清的神态与品格。

  咏物之诗,要托物以伸意。咏物,要有所寄托。托物以言情,托物以说理。比兴寄托是我国古典旧体诗词写作的一种重要的惯常表现手法。咏物诗既然以物为吟咏的主要对象,那么比兴寄托便成为它的灵魂。

  元人杨载在其《诗法家数》中说“咏物之诗石村画诀,要托物以伸意。忌极雕巧。”清人陈瑾在《竹林问答》中称“咏物诗寓兴为上,传神次之。”刘熙载《艺概》亦云“以言内之事,写言外之重旨。……不然,赋物必此物,其为用也几何!”由此可见比兴寄托之于咏物诗是多么重要。

  显然,咏物诗若只“专意于咏物”,别无“重旨诗的技巧,无寓兴”,那就“为用也几何”,没有了什么价值。因为自然中美的事物,只有作为人的一种暗示才显示出美。咏物,古代诗人几乎无不重视比兴寄托诗法举隅,他们笔下的咏物之作也大都以比兴寄托为其追求的极致。

  咏物诗既要托物伸意,要有所寄托,就要充分表达自己所寄托的思想感情。陶渊明咏菊,抒写自己悠然闲适、不慕富贵的心境;陆游咏梅,表明自己不媚于俗、坚守正义的气节。

  咏物诗,形与神的有机结合是一条至关重要的法则。古人写诗作词,最讲究兴会神到。有形无神,只是死物一个。只有形神兼备,方堪称得上品。大凡成功的咏物之作,都能做到形与神的完美结合与统一,做到物与我的浑融一体。可以说,人们在咏物诗词中所寻求的,绝不只是物象本身的描绘逼真,而是吟咏者本身的心灵感应。因为人们并非在观赏植物标本,而是企求艺术上的共鸣诗法家数。

  在古人遗留下来的咏物诗中,单纯描状歌物的篇什相当罕见。吟咏之物,作为审美客体,往往带有作者强烈的主体意识,物与情交汇一处凯发平台,物和我融为一体,创造出一种情物交融的艺术境界凯发平台。

  总之,作为咏物诗词,必须有物史伯,没有物就称不上是咏物诗词。但是,若只是简单描摹物之本身不行,还要有人的思想感情作其灵魂。没有深厚的思想感情内容作为基垫,写出来的物就会苍白无力。情中有物,物中有情,情物交融了,诗才厚重,也才是咏物诗词应有的境界。

  第三句转折看似突兀诗格,而又必然。因为第二句有“无花空折枝”一说,其中蕴藏的说法,或为第三句作铺垫凯发平台。第四句看似毫无关联,但是却有莫名悲痛。为何三年不作送梅诗,不妨仔细品味。

  此首相对写得相对比较普通。一二句写作者本身形态,为三四句作铺垫而已。三四句虽有惜花之情感,但写得稍嫌直白,无亮眼或直指读者内心的力度。

  本首七绝与上首刚好相反,一二句写得比较平淡,字词也很简单,只是点明时间地点与梅花状态而已。

  倒是三四句大出意料之外,而又在情理之中,比较巧妙。以月光下的雪梅开放的常见景物,亦拟人化的思维角度写出。雪梅的开放,是月光的功劳吗?非常有意思。我们常说,诗词不能出新,前人都写烂了,其实是我们思路窄了,想不到而已。这首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,示范了如何出新意诗多直致!

  典衣沽酒,典押衣服去买酒。 唐 杜甫 《曲江》之二:“朝回日日典春衣,每日江头尽醉归。”

  解酲,醒酒;消除酒病。 南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·任诞》:“天生 刘伶 ,以酒为名;一饮一斛,五斗解酲诗法。” 刘孝标 注:“《毛公注》曰:‘酒病曰酲凯发平台。’” 唐 元稹 《放言》诗之一:“五斗解酲犹恨少,十分飞盏未嫌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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